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
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信证券”或“保荐机构”)作为浙
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康隆达”、“公司”)公开发行
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,根据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上
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、《上
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以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
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:
一、募集资金基本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[2019]2287 号文核准,公司向社会公
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万张,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.00 元,
共计募集资金 20,000.00 万元,扣除承销及保荐费、会计师费、律师费、评级机
构费用、信息披露费、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690.47 万元后,公司本次募集
资金净额为 19,309.53 万元。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(特
殊普通合伙)验证,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[2020]2821 号《验资报告》。
二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
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,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
下:
单位:万元
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可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
实施单位
金净额 资金金额
年产 2400 吨多功能、高性能 浙江金昊新材
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料有限公司
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,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
三、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
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
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
案》,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,使用不超
过(含)人民币 5,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公
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,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
户。2023 年 5 月 11 日,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
专户。
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
会第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
议案》,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,使用不
超过(含)人民币 3,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
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,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
户。截至本公告日,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。
四、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
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,降低公司财务费用,在保证募集资金投
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,公司将使用不超过(含)人民币 5,500 万元
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
过 12 个月,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。
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
关的生产经营使用,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、申购,或者用
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;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
正常进行,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五、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
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
会第二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
的议案》,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六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
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: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
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
超过十二个月,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,将该部分资金归还
至募集资金专户;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,仅限于
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,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、
申购,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;不影响募集资
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,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
形;该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审议通过,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,履
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监
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、《上海证券交
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
规定。
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前述不超过(含)人民币 5,500.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
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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